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位于平顶山市汝州市温泉镇,始建于1957年。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投资,河南省总工会选址、设计、建设和管理,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。1969年为河南医学院附属温泉医院(战备医院),1975年为洛阳地区温泉医院,1979年重新恢复为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,1986年移交平顶山市总工会领导和管理,是平顶山市财政差供单位。主要职能是通过中西医结合独特的医疗高热复合矿泉水,对广大职工和劳动模范开展疗养、休养、培训、健康检查和慢性病、职业病的康复等工作,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单位,平顶山市和汝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。核定内设科室12个,编制人数138个。现有在职职工134人,其中领导班子3人,科级干部18人,专业技术人员81人。建院60多年来,在市委和各级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,在历届班子和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疗养院得到了较大发展,为职工休疗养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2017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“全国十佳最美工人疗休养院”称号,2018年被省总工会命名为“河南省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”,2019年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评为“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”。